在您提出破產案之前的十二(12)個月內,向任何親戚支付或代表任何親屬支付的款項可由受託人收回。如果您在此期間償還了您的兄弟的錢,或使用了母親允許您使用的信用卡付款,則他們將不得不將該錢退還給您的受託人,受託人然後將其平均分配給您的所有債權人。這是人們犯的最大錯誤之一,通常是無辜的,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將要申請破產,但這就是法律。它旨在防止債務人偏愛一個債權人而不是另一個債權人。


非親屬的情況也是如此,儘管非親屬(例如信用卡等)的回溯期只有九十(90)天,而且大多數人並不在乎他們的受託人是否起訴信用卡公司以追回信用證。申請破產後,破產將在您的信用報告中顯示長達十(10)年。七(7)年後,台北律師事務所必須刪除其他有關您信用的準確負面報告(例如,信用卡逾期付款,抵押品贖回權等)。
但是,根據新竹律師事務所以前的客戶說,這通常不是大多數人認為的那麼大問題。信用貸款機構知道,您至少在8年內將無法再次申請第7章破產,因此,他們沒有這種風險。您不會像以前那樣獲得很高的信用額度,也不會能夠借到大量的錢,但是獲得一些信用(例如有擔保的信用卡)應該沒有那麼困難,您可以在時間。您可能會面臨的是更高的利率,所需的更高的首付,更多的積分等。